1、文旅局的職能是:研究擬訂文化和旅遊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遊法律法規草案;
2、統籌規劃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
3、管理全國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國家重點文化設施建設;
4、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
5、推進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
6、指導、推進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
7、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
8、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利用工作;
9、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