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書面證明材料
2、加分條件審核
3、錄取方式
方法/步驟
1 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在職公務員,現場資格審查時需按要求提供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材料(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公務員提供由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否則,將取消招聘資格。
2 按“報考民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和“報考少數民族事務類崗位的少數民族考生”享受加分的要一併進行加分條件審核(需要攜帶户口簿),凡不符合加分條件的,取消加分並重新排列名次。
3 各招聘崗位出現放棄或資格不符合考生,按照招聘崗位空缺名額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對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全部公示,進入下一招聘環節。請各位考生隨時關注招聘信息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