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車輛狀態查封就是由於經濟債務糾紛等原因被法院禁止辦理註冊、變更、轉移、抵押解押、註銷、質押解除質押的車輛。
2、根據”公安部124號令”,其中對法院查封時禁止辦理的業務做了明確規定,即查封期間禁止辦理註冊、變更、轉移、抵押解押、註銷、質押解除質押;而對年審、臨時號牌、補領牌證等不作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