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義是人對自然或社會事物的認識,是人給對象事物賦予的含義,是人類以符號形式傳遞和交流的精神內容。
2、人類在傳播活動中交流的一切精神內容,包括意向、意思、意圖、認識、知識、價值、觀念等等,都包括在意義的範疇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