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鑑定受理
2、被鑑定人身份核實及照片採集
3、樣本採集
4、檢測流程
5、鑑定時限
方法/步驟
1鑑定受理:首先簽訂委託協議及鑑定風險提示單。
2被鑑定人身份核實及照片採集:對被鑑定人身份進行核實,留存證件複印件,並對被鑑定人進行照片採集。
3樣本採集:先用酒精在手指上消毒,然後一次性採血針,扎破手指頭處,擠出血液約1-2滴黃豆大小的量於紗布上(摺疊成4層)或FTA卡上不同位置。
4檢測流程:按照《法庭科學DNA實驗室檢驗規範》(GA/T 383-2014)及《親權鑑定技術規範》(SF/Z JD0105001-2010)對上述樣本進行PCR擴增及STR分型。
5鑑定時限:中心接受委託後,一般從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鑑定,並出具鑑定意見書。需延長或縮短鑑定時限的,由雙方具體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