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可以翻譯為:用來。
2、“非淡泊無以明志,非寧靜無以致遠。”出自《誡子書》。是諸葛亮於蜀漢建興十二年(公元234年)寫給他兒子垂髫時期的諸葛瞻之書。此聯反映的是諸葛亮對人生的哲理思考,認為一個人須恬淡寡欲方可有明確的志向,須寂寞清靜才能達到深遠的境界。語淺而意藴深刻,充滿了哲理。
3、用現代話來説:“不把眼前的名利看得輕淡就不會有明確的志向,不能平靜安詳全神貫注地學習就不能實現遠大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