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養老保險和醫保均未達到繳費年限,可以延長繳費直到達到繳費年限,繳費年限最多延長5年;
2、2011年7月1日前參保,延長繳費年限還是不足15年的話,可以一次性補繳;
3、社保存在斷交的情況,那麼可以將之前斷交的社保補繳上;
4、外地户口如果到了退休年齡,但是繳費年限不滿10年,只能回户籍所在地進行補繳或續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