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積金啟封是指職工因各種原因,如單位破產、撤銷或解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或與單位保留勞動關係但停發工資,致使住房公積金繳存暫時中斷,其住房公積金賬户無法轉移且又不符合提取銷户條件時所處的一種狀態。住房公積金賬户的啟封是指恢復原封存的住房公積金賬户的行為。
2、住房公積金賬户被封存的職工重新就業或者與原單位恢復工資關係時,職工及其所在的單位應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