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等功是一種獎勵,高於一等功。
2、個人榮譽稱號分一級、二級,一級榮譽稱號由中央軍委批准、授予,二級榮譽稱號由國防部、總政治部批准授予。集體一級、二級榮譽稱號由軍、兵種機關申報,總政治部審核,中央軍委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