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介詞,用。“以”字後面省略了介詞賓語“之”,即“亡鄭”這件事。煩,麻煩。執事,辦事人員。
2、“若亡鄭而有益於君,敢以煩執。”出自《燭之武退秦師》,內容講述公元前630年,秦、晉藉口鄭國曾對晉文公無禮且與楚國親近,而合攻鄭國,在自己的國家(鄭國)危難面前,燭之武前往敵國交涉,於強秦面前,其不卑不亢,能言善辯,終於使秦國從鄭國退兵。
3、譯文:假如滅掉鄭國對您有好處,怎敢冒昧地拿這件事情來麻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