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B2駕駛證每年都要進行一次駕駛人審驗,時間為當個計分週期結束後30天內,在發證地車管所辦理。
2、但如果當個計分週期沒有累計扣分記錄的話,可以免於當個計分週期的審驗。
3、當事人持有B2駕駛證在一個計分週期內有記分,需要當事人先持身份證和駕駛證到車管所辦理處理違章計分手續。
4、完畢後當事人持身份證、户口本和身體健康證明到車管所辦理駕駛證年審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