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產後3個月內把材料1-5交女方單位人力資源部。
2、填寫《xx市申領生育津貼人員信息登記表》並由單位蓋章。
3、個人執此表到愛人單位蓋章並雙方本人簽字,返還女方單位。
4、女方單位每月5日-25日報社保申報,資金到公司帳後發給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