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異地就醫分為兩種情況:
⑴ 在非急診情況下,應先與其參保地醫療保險機構取得聯繫;
⑵在急診的情況下,可就近診治。治療後,憑治療醫院出具的有效證回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報銷。
2、醫保異地就醫報備流程:
⑴需攜帶參保人身份證、醫保卡到市醫保大廳領取《市醫療保險異地居住人員登記表》。
⑵按規定填寫併到異地醫保機構蓋章認定。
⑶將填好後的申領表拿回參保地醫保機構審核並進行確認。
⑷住院時請及時撥打市醫保中心電話登記。
⑸出院一個月內,攜帶住院收據、費用明細、病例複印件和此表複印件報銷住院醫療費。
⑹選擇就醫醫院必須是居住地醫療保險定點醫院。
⑺ 跨年度醫療費必須按年度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