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傳統字號法,多使用一些吉利的字詞,寓意着投資人美好的希望。常用 “福”、 “順”、“發”、 “隆”、 “興”、“瑞”、“泰”、 “祥” 、 “仁”、 “和”、 “ 盛”、“豐”等字,如 “瑞扶祥綢布店”、 “同仁堂藥店”、“同升和鞋帽店”等。
2、簡稱法,即使用名稱的簡稱作企業名稱的字號,用以表明本企業的隸屬關係。現在使用”中’、 “華”開頭的字號,多屬此法。
3、譯名法,即使用的字號源於外文單詞,是由外文單詞直譯或意充而來,外商投資企業申請企業名稱註冊時多用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