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熱壓力錶正常值不應大於0.8Mpa。
2、根據國家標準JGJ142 — 2004《地面輻射供暖技術規程》的規定:
3、第3.1.3條,低温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工作壓力,不宜大於0.8MPa;建築物高度超過50m時,宜豎向分區設置。
4、第3.1.4條,無論採用何種熱源,低温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熱媒的温度、流量和資用壓差等參數,都應和熱源系統相匹配;同時熱源系統應設置相應的控制裝置,滿足低温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運行與調節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