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用有:納税人委託實際承運人完成的運輸服務;取得的增值税扣税憑證符合現行規定。
2、《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跨境應税行為免税備案等增值税問題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30號)規定:“二、納税人以承運人身份與託運人簽訂運輸服務合同,收取運費並承擔承運人責任,然後委託實際承運人完成全部或部分運輸服務時,自行採購並交給實際承運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
3、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其進項税額准予從銷項税額中抵扣:成品油和道路、橋、閘通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