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對雙方(其中至少一方由法定代理人蔘加訴訟)達成離婚協議的,是否應當...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對雙方(其中至少一方由法定代理人蔘加訴訟)達成離婚協議的,是否應當製作調解書。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94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離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蔘加訴訟。法定代理人要求發給判決書的,可根據協議內容製作判決書”。該條的理解為該類離婚案件,可以一調解的形式結案,也可以發給調解書,只有在當事人要求發給判決書的情形下製作判決書。而根據全國法院系統業大婚姻法教程的內容確定,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的離婚問題應由人民法院判決,以判決的形式結案,不應當以調解書的形式結案。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對雙方(其中至少一方由法定代理人蔘加訴訟)達成離婚協議的,是否應當...
二、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並作出判決。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對雙方(其中至少一方由法定代理人蔘加訴訟)達成離婚協議的,是否應當...
三、開庭審理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