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生的監護人向原就讀學校提出轉學申請,領取轉學申請表,並簽字蓋章,再到轉入學校簽字蓋章;
2、轉學申請表一式三份,原學校、轉入學校、縣教育局各一份,原學校在學籍管理平臺,稽核同意後,轉入學校同意即可完成轉學學籍的辦理;
3、如果跨縣跨市跨省辦理,手續基本不變,需要多填寫幾份轉學申請表,需要各級教育局蓋章;
4、學生持轉學證明、戶口本、學籍卡和預防接種記錄卡等材料,到轉入學校報到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