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摩托車:從註冊登記之日起的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2、載貨汽車:從註冊登記之日起的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3、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從註冊登記之日起的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4、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從註冊登記之日起的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