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份公司
2、有限責任公司
3、簡單
4、融資需要
5、責任分擔
6、表決權
方法/步驟
1股份公司 根據我國的公司法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是因為發起人,有兩人以上200人以下,註冊的最低資本是500萬元。根據公司法規定,所有股份公司都要負擔有限責任。所以股份公司一般都稱為股份有限公司。
2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我國的公司法是指發起人為50個以下每個股東都認繳的出資額,所以對公司承擔有限的責任。因此被稱為有限責任公司。
3簡單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的程式是相對簡單的,一般中小型企業都會註冊為有限責任公司,企業做大以後,企業一般都會改組為股份公司。
4融資需要 有限責任公司不允許股票融資,所以大的企業想要通過股票融資,必須改組為股份公司。
5責任分擔 法律層面上,公司一般分為兩種型別,一種是有限責任公司,另一種就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將全部註冊資本整成等額股份,然後,所有股東按其所持股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
6表決權 股份公司的股東有表決權。其權力的大小來自於所持股份的比例。而有限責任公司是按人計算的,所以每一個股東都有一票表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