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鞅變法是戰國時期;商鞅變法是公元前356年至前350年,大規模地推行過兩次變法。第一次商鞅變法是在公元前356年,第二次商鞅變法是在公元前350年,這兩次變法的推行,讓當時的戰國時期在各方面都進行了全新的改革。
2、秦國的秦孝公即位以後,決心圖強改革,便下令招賢。商鞅自衛國入秦,並提出了廢井田、重農桑、獎軍功、實行統一度量和建立縣制等一整套變法求新的發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於是,便任他為左庶長,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後兩次實行以“廢井田、開阡陌,實行縣制,獎勵耕織和戰鬥,實行連坐之法”為主要內容的變法。經過商鞅變法,秦國的經濟得到發展,軍隊戰鬥力不斷加強,發展成為戰國後期最富強的集權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