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得拼音:[dé]、[de]、[děi] 。
2、基本釋義:
(1)[ dé ]:
A、得到(跟“失”相對):取得。得益。不入虎穴,焉得虎子。這件事辦成了你也會得些好處。
B、演算產生結果:二三得六。五減一得四。
C、適合:得用。得體。
D、得意:自得。
E、完成:飯得了。衣服還沒有做得。
F、用於結束談話的時候,表示同意或禁止:得,就這麼辦。得了,別說了。
G、用於情況不如人意的時候,表示無可奈何:得,這一張又畫壞了。
H、助動詞。用在別的動詞前,表示許可(多見於法令和公文):這筆錢非經批准不得擅自動用。
M、用在別的動詞前,表示可能這樣(多用於否定式):水渠昨天剛動手挖,沒有三天不得完。
(2)[ de ]:用在動詞後面,表示動作已經完成(多見於早期白話):出得門來。
(3)[ děi ]:
A、助動詞。需要:這個工程得三個月才能完。修這座水庫得多少人力。
B、“得”的否定是“無須”或“不用”,不說“不得”。
C、助動詞。表示揣測的必然:快下大雨了,要不快走,就得挨淋。
D、舒服;滿意:這個沙發坐著真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