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犯法。
2、但中華民國國旗貼不得用作商標和廣告,不得用於私人喪事活動。車上的旗貼不能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如果違反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由公安機關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相關法律法規如下: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第十七條 不得升掛破損、汙損、褪色或者不合規格的國旗。第十八條 國旗及其圖案不得用作商標和廣告,不得用於私人喪事活動。第十九條 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汙、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由公安機關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