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王星被除名是因為國際天文學聯合會(International Astronomical Union,簡稱IAU)重新定義了行星的定義。2006年,IAU通過了一個新的定義,要求行星必須滿足以下三個條件:1. 在繞太陽執行2. 具有足夠的質量和重力來維持圓形形狀3. 清除了其軌道附近的其他物體冥王星雖然滿足了前兩個條件,但它沒有清除附近的其他物體,因為它與它周圍的一些類似大小的天體交叉軌道。因此,根據新的定義,冥王星不再被認為是行星,而是一個矮行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