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1949年開始,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定每年6月1日為國際兒童節。學校一般會為此組織相關的集體活動,並要求學生正式著裝(普及校服前為白襯衣藍線褲)。
2、香港現時雖屬共和國一部份,但民間在約定俗成下,香港兒童節的日期仍保留與中華民國一致的4月4日。民間慶祝的方式多以送玩具禮物給小朋友,或陪小孩出外吃大餐或遊玩。
3、1931年,孔祥熙發起建立的中華慈幼協濟會提議,將4月4日定為中華民國兒童節,此後,中華民國立法機關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五條中規定,4月4日兒童節由有關機關、團體、學校舉行慶祝活動,不列為國定假日。香港也以此日作為兒童節。
4、日本的兒童節,叫做“兒童日”(日語:こどもの日),是一個傳統節日。在每年的5月5日,日本的家庭都會慶祝孩子的長大。二戰前,這個節日被稱為“端午節”(日語:端午の節句),並且只是男孩的節日。
5、1948年,當這個節日成為公眾假日的時候,便成了慶祝所有兒童幸福和福利的節日。在節日當天,日本的家庭都會在屋頂上懸掛魚狀的標誌,用來象徵兒童消除厄運,克服困難,順利成長。
6、不過日本在3月3日還有單獨的女孩節,從上巳節發展過來,女兒節以擺放各種玩偶來慶祝。男兒節懸掛鯉魚旗是源自中國的“望子成龍”和“鯉魚跳龍門”的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