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菅人命是指“以花草掩人命”的意思,用來形容對人命不負責任或不重視的行為。這個典故源自於中國古代的一個故事。
相傳,在唐朝時期,有一個叫李林甫的官員,他與當時的皇帝非常友好。一次,皇帝去李林甫家做客,在他的庭院裡看到一株非常美麗的牽牛花。皇帝非常喜歡牽牛花,便向李林甫要了一株回宮。
然而,不久之後,皇帝發現李林甫並沒有將牽牛花移到皇宮中的皇家花園,而是將其放在庭院中晾晒。皇帝非常生氣,認為李林甫對待他要的牽牛花非常不敬,便下令處死了他。
這個故事成為了草菅人命的典故,意味著對待人命不重視,甚至不顧一切地將人命當做草芥般來對待。這個典故常常被用來批評那些對待人命不負責任的行為和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