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證則是指對待證事實不負證明責任的一方當事人,為證明該事實不存在或不真實而提供的證據。
2、反證:按照主張某種事實存在或否認對方主張事實的存在來劃分,可分為本證與反證。
3、本證是指對待證事實負有證明責任的一方當事人提出的、用於證明待證事實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