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貪部首:貝。
2、貪:tān ㄊㄢˉ。偏旁“貝”簡化為“貝”。依據古人書法省筆簡化。《說文解字》:“貪,欲物也。從貝、今聲。”。今:“從亼、乀。會意。乀,逮也。”三合所亼之逮是今之正規化。貝、今兩正規化疊加。亼逮於貝是貪之正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