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沒有身份證是不可以進考場的。身份證丟失可以補辦臨時身份證,有了臨時身份證一樣考科目二。
2、公民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的具體程式是: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請手續,交驗居民戶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標準同居民身份證),交納證件工本費人民幣10元。未滿16週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領。公安派出所將公民個人資訊核准後報送縣(市)公安局或設區的公安分局稽核簽發,並負責製作證件。公安機關在收到申請後的3日內將證件發給申領人。領取了臨時居民身份證的公民在領取居民身份證時,應當交回臨時居民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