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慶市房產稅是根據住房面積來確定的,稅率分為0.5%、1%、1.2%三檔,計稅價值為房產交易價。
2、根據《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產稅徵收管理實施細則》第六條:應稅住房的計稅價值為房產交易價,待條件成熟時按房產評估值徵稅。凡納入徵收物件的應稅住房用於出租的,按《暫行辦法》規定徵收繳納房產稅,不再以租金收入計徵房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