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首先要做的是要告訴孩子,只有自己的東西有做主的權利,不經過別人允許是不可以拿別人東西的,無論多麼迫切喜歡想要,都是不可以的。
2、有的父母在孩子兩三歲萌發物權意識的時候,就沒有好好的教會孩子所有權的概念,自己的東西自己有權做決定,他人的東西不可以隨便拿。
3、父母沒有明確的告訴孩子佔便宜是不對的,或者當發現孩子出現佔小便宜的舉動時也不加以制止和教導,讓孩子錯誤以為他佔便宜的行為沒有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