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銀行託收是債權人(出口方)委託銀行向債務人(進口方)收取貨款的一種結算方式。
2、可對託收作如下定義:託收是指由接到委託指示的銀行處理金融單據或商業單據以便取得承兑或付款,或憑承兑或付款交出商業單據,或憑其他條件交出單據。
3、銀行託收分為光票託收和跟單託收兩種。光票託收是指金融單據不附帶商業單據的託收,即僅把金融單據委託銀行代為收款。跟單託收是指金融單據附帶商業單據或不用金融單據的商業單據的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