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性質不同
2、功能不同
3、載體樣式不同
4、稱謂用語不同
5、適用對象不同
方法/步驟
1性質不同:會議記錄是討論發言的實錄,屬事務文書。會議紀要只記要點,是法定行政公文。
2功能不同:會議記錄一般不公開,無須傳達或傳閲,只作資料存檔;會議紀要通常要在一範圍內傳達或傳閲,要求貫徹執行。
3載體樣式不同。會議紀要作為一種法定公文,其載體為文件,享有《中國共-產-黨機關公文處理條例》、《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以下簡稱《條例》、《辦法》)所賦予的法定效力。會議記錄的載體是會議記錄簿。
4稱謂用語不同。會議紀要通常採用第三人稱的寫法,以介紹和敍述情況為主。會議記錄中,發言者怎麼説的就怎麼記,會議怎麼定的就怎麼寫,貴在“原湯原汁”不走樣。
5適用對象不同。作為公文的會議紀要,具有傳達告知功能,因而有明確的讀者對象和適用範圍。作為歷史資料的會議記錄,不允許公開發布,只是有條件地供需要查閲者查閲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