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准考證參加考試,缺一不可,兩證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
2、考試過程通過視頻監控系統實現考場、考點級監控並全程錄像。考試進行中和考試結束後均可通過視頻錄像對考生的違規行為進行認定。
3、考生只需攜帶必要的考試文具,如簽字筆、2B鉛筆、尺子、橡皮進入考場,不得攜帶書籍、資料、移動電話、手提電腦等物品。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成績作廢。
4、開考前20分鐘到達考場;遲到15分鐘後不準進入考點參加當次科目考試;考試結束前30分鐘方可離開考場;交卷出場後不得再進場續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