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解孩子的感受。我不再把自己放在孩子的對立面,而是學着站在孩子的立場用心去體會他的感受。
2、找出抗拒的心理原因。理解不等於不立規矩,不過在給孩子立規矩的時候,對於那些他始終很抗拒的規定,我不再不由分説地“強制執行”,而是找出孩子產生抗拒心理的原因,再想辦法解決。
3、給情緒找個宣泄口。教育專家認為,很多時候,孩子有意做出一些大人不允許的事情,是為了宣泄不良情緒或不安感。鑑於此,果果再發脾氣的時候我不再責罵或體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