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殊學校可以上到20歲,特殊教育學校只招收適齡兒童,就是孩子的年齡要在義務教育階段的範圍內,年齡在7歲到16週歲的範圍,學校才會招收。
2、特殊教育學校(special education school),由政府、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其他社會組織及公民個人依法舉辦的專門對殘疾兒童、青少年實施的義務教育機構。
3、特殊教育是使用一般的或經過特別設計的課程、教材、教法和教學組織形式及教學設備,對有特殊需要的兒童進行旨在達到一般和特殊培養目標的教育。
4、特殊教育的目的和任務是最大限度地滿足社會的要求和特殊兒童的教育需要。發展他們的潛能,使他們增長知識、獲得技能、完善人格,增強社會適應能力,成為對社會有用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