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工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帳户餘額不超過當期還本付息額.其中貸款結清時,帳户餘額截至貸款結清的當月;貸款結清後不再提取。
2、職工本人帳户餘額不足上述提取限額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額內按規定申請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積金.職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上述限額。
3、職工租賃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帳户餘額不超過當期實際房租支出的70%。
4、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個人帳户內的餘額.其中未申請住房貸款的,帳户餘額可截至簽訂購、建房合同的當月;本人個人帳户餘額超過實際購、建房支出總額的,按實際支出數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