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牌金融機構是指國度金融經管部分核准設立並發表許可證的金融機構。
2、今朝,金融機構持牌的派司分為銀行派司、信任派司、金融租賃派司、第三方支付派司、公募基金派司、基金子公司派司、基金販賣派司、基金販賣支付派司、券商派司、期貨派司、保險派司、融資租賃派司、典當派司、小額貸款公司派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