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一般包含以下科目和內容:
1. 行政能力測驗:主要考察考生的行政理論知識和綜合分析能力,涉及公共管理、法律法規、行政職業道德等方面的知識。
2. 申論: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字表達能力和綜合分析能力,要求考生根據給定的問題或情境,進行論述或分析。
3. 數量關係:主要考察考生的數學運算能力、邏輯推理能力和數據分析能力,包括基本的數學運算、比例關係、統計與概率等內容。
4. 言語理解與表達:主要考察考生的語言理解能力和寫作能力,要求考生理解題意並進行準確的表達。
5. 筆試面試:筆試一般包括上述科目的書面考試,而面試則是對考生的綜合素質進行評估,包括形象、語言表達、思維能力、應變能力等方面。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區和部門的公務員考試科目和內容可能會有一定差異,具體以相關招考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