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珠寶玉石(含地質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珠寶玉石鑑定檢驗工作滿5年;或非本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專業工作滿7年。
2、取得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或非本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或非本專業本科學歷,從事專業工作滿3年。
4、取得相關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半年;或取得非本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
5、受聘擔任珠寶玉石(含地質類)專業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