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辦理《上海市居住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親屬、就讀、進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
2、申請人應當根據申辦條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並對申辦材料的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