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樂”[ yīn yuè ]用有組織的樂音來塑造形象,反映現實生活,表達思想感情的一種藝術。基本表現手段是旋律和節奏。分聲樂和器樂兩大部門。
2、“音樂”造句:
⑴音樂會場面佈置得非常宏大。
⑵小紅愛好音樂是受了媽媽的影響。
⑶張叔叔熱愛音樂,是著名的小提琴演奏家。
⑷她以火熱的激情投入到音樂事業中。
⑸國小的課程包括語文、數學、常識、品德、音樂、美術、體育等七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