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交警作出責任認定後,各方當事人如對責任不服,可以向上級交警部門申請複核止。
2、如果當事人單純就事故責任問題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不會受理,只有在就民事賠償提起訴訟的審理過程中,如果法院發現交警的事故認定書不合理的話,可以不予採納。
3、可以通過信訪渠道向市公安局或監察部門上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