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法規沒有明確規定,但是相關的技術標準中有明確規定。以常見的手提式乾粉滅火器為例,出廠5年內如未使用過壓力指針在綠區,不用充裝;
2、出廠滿5年或一旦使用過、或壓力錶指針在紅區或接近紅區必須立即送專門的維修單位充裝,一旦充裝後每2年再充裝一次;出廠後滿10年該滅火器作報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