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攜帶身份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寫丟失登記表,説明户口本丟失原因。
2.然後,從報失登記之日起,三月內未找到由户主提出申請經派出所批准後辦理補領手續。
3.如果户主不能辦理,申辦人需出具户主授權委託證明,包括:户主書面申請,户主授權委託證明,户主或申辦人居民身份證。
4、温馨提示:一旦居民的户口本丟失或被盜,應第一時間到派出所掛失並提交申請,記得帶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