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考證丟失可以先考試再補辦,按規定兩證齊全才能入場。
2、如果屬於忘帶或丟失,經帶隊教師或有關方面證明,確係本場考生。
3、經主考批准,可以讓考生先進場考試。
4、但要告訴考生,應委託他人在本場考試結束前取回或補辦證件。
5、考試結束前將證件交給監考員核查無誤的,本場考試有效,否則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