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稱是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分A、B兩級,A級考試為高職高專學生應該達到的標準要求,B級考試略低於A級考試,是過渡性的要求。
2、原“大學英語三級考試”相當於“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A級考試”,原“大學英語二級考試”相當於“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B級考試”。學校自主決定參加A級或B級考試。
3、現有的大學外語考試考點,都可以設“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考點,均可組織本校的“三校生”(即高等專科學生、高職專學生、成人高校學生)或藝術、體育類院校的本科生參加“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但須在省教育廳和省招考辦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