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國保密法律制度體系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為核心。
2、《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於1988年9月5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公佈,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