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國使(領)館在頒發簽證時都要求護照的有效期必須在六個月以上。如果護照有效期不足六個月的,則必須先到公安機關申請延期後,再到使領館申辦簽證。
2、旅遊護照根據持照人不同情況和需要加以確定,但最長不超過十年。期滿前可延期,但每次延長期限不得超過護照原有有效期。
3、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的有效期為十年,簽發給16週歲以下兒童的護照有效期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