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坐飛機過安檢10000和20000毫安充電寶,只要是正規廠家生產並且標識清楚的,都可以帶上飛機的。
2、民航局規定充電寶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無需航空公司批准,可以無壓力過安檢。但是每人最多攜帶兩個,並且飛行過程中不能使用。